我只是一個私校法律系的學生,對於法律的適用,高院的見解,有不了解,不懂,甚至有自己的看法有什麼不妥??就因為只是個學生,沒考過國考,沒從事過實務工作,所以就不能有自己的意見?

看看法學教育的目的,在千千萬萬條的法條當中,學校有可能交完全部的法條嗎??  當然是不可能

所以法學教育是要交會法律系的學生,獨立判斷的能力,當一個完全沒碰過的法條在你面前時,你要怎麼分析其法律的要件,或是如何適用,立法目的等等,這才是大學訓練的目的不是嗎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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